医院违规使用抗生素,未按照要求进行皮试,年9月10日,本人青霉素皮试显示过敏,当天急诊王晶晶开始给本人使用拉氧头孢钠「噻吗灵」,但注射用拉氧头孢钠说明书表示青霉素过敏者慎用此药物,并且使用之前医院未按照要求进行皮试。
上海市卫健委、上海市杨浦区卫健委、医院答复均罔顾事实和法律,睁着眼说瞎话,称无需皮试。医院主任均表示,使用拉氧头孢钠之前必须进行皮试,何况本人已经是此药物的慎用人群,但是医院、杨浦区卫健委却在本人投诉举报后仍然不知悔改,大言不惭的说不需要进行皮试,即便是慎用也可以直接使用,犯错误后不认错,意思是还想继续害人!拉氧头孢钠不是头孢菌素类抗生素,属于氧头孢烯类抗生素,作为限制使用抗生素,用药本应当更加规范!
医院滥用抗生素、过度医疗、违法诊疗,给本人造成了重大的人身损害,几乎全身的骨质、关节、神经、血管、肌肉等被过量的药物所破坏,每日肿胀疼痛剧烈,如针扎、如刀割般疼痛;多个关节滑膜炎、滑囊炎,,双上肢尺神经半滑脱,严重弹响;胳膊、手疼痛最为剧烈,有时麻木,不能拿有重量的东西,上肢功能部分严重丧失;肌肉经常不自觉、不受控制的跳动;腹痛、胸口、肋骨痛的不敢动。过量的抗生素对身体的损害都是不可逆的,每日忍受此医疗伤害带来的病痛折磨,身体剧烈疼痛导致无法入睡,无法正常生活,更无法工作,身体健康被严重损害,一年了,没有任何缓解,也未得到治疗。